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高端人才(团队)不少于10人,其中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领域博士不少于3人,团队负责人列入国家和省级人才计划的优先支持。 (2)高端人才(团队)有成熟技术、产品或服务,其技术、产品或服务在不少于5家单位应用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优先支持。 (3)高端人才(团队)拥有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领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相关专利或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参与行业或团体标准的单位优先支持。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在2019年10月1日后新落户长沙(在长沙完成独立法人工商登记)的国内外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企业。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额1亿元(含)以上。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上一自然年度,平台招商签约落地长沙的新一代半导体和集成电路企业项目达10家(其中设计类企业研发设计人员不低于20人,购地类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扣除土地价款))。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团队或企业获得在长沙举办的、最近一届网络安全创新创业大赛的一二三等奖。 (2)团队或企业在获得网络安全创新创业大赛(长沙)一二三等奖后新落户长沙(在长沙完成独立法人工商登记)。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在2021年8月1日后新落户长沙(在长沙完成独立法人工商登记)的行业内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和示范带动效应的网络安全龙头企业。 (2)企业实际到位资金额1亿元以上(含)。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长沙高新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2)申报单位已建立软件产业聚集区并出台相关配套政策; (3)申报单位依据软件产业聚集区对新入驻企业(不包括市内迁移企业)在租金、购房、装修、物业管理费等方面给予了一定比例补助。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具有良好的信用 ,能积极配合工信 、财政等部门工作。 2、上年度未纳入“信用湖南网”和“ 信用长沙网”等诚信体系黑名单管理 ;无重大违法记录;上一年度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消防等事故; 3、除公开申报类中奖励类资金外,其他资金申报过程中,以下情形原则上不予受理: (1)同企业同一项目连续年份申请相同专项资金。 (2)同企业(机构 )已经连续 2 年获得工发资金(相关政策文件 、实施细则 ,省、市会议纪要以及省、市政府合作协议明确规定年限的除外 )。 (3)同企业同一项目多头申报财政补贴项目不同专项。 (4)未明确绩效目标或未完成前期绩效目标的项目(事后奖励、补助类不在此列 )。 (5)凡发生较大安全 、消防事故及以上,存在重大安全、消防隐患,并被省、市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不配合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情况。 4、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 2022年1月1日之前(个别项目有特殊规定,以实施细则中规定为准,新落户企业奖励除外). 5、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各项目申报模板中的要求 (附件12)。 6、企业经营不善原则上不予推荐。 7、严格预算刚性,年度兑现金额不得突破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如年度通过评审总金额突破专项资金预算,则按比例折算。 二、申报条件 (1)在长沙2021年6月20日后新落户的人工智能企业(本《细则》生效后在长沙完成独立法人工商登记的人工智能企业),且企业实际到位资金额度2000万元(含)以上。 (2)已形成固定资产投资。 (3)企业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 2、在长沙市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缴纳税收; 3、已在“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中注册并填报数据(不包括行业协会);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5、未被列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湖南长沙)失信“黑名单”; 6、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未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7、其他按规定和申报通知应满足的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守法诚信经营。 2、申报主体必须符合本通知支持对象的条件,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长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3、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4、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向市级财政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
1、申报主体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守法诚信经营。 2、申报主体必须符合本通知支持对象的条件,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未被列入长沙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3、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和项目申请单位必须一致。 4、同一单位的同一项目不得向市级财政重复和多头(多部门)申请。 5、其他按规定应满足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