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落户奖

认定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在武汉注册成立独立法人机构、并与武汉制造业企业开展业务。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重大工业招商项目奖励

2011年1月1日以后,各区(开发区)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50亿元以上(含50亿元)工业项目,各区(不含东湖开发区、武汉开发区)新引进实际投资额在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工业项目。 (一)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环境保护政策,以及武汉市工业发展规划,已获得项目备案或核准; (二)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市行政区域,项目实施企业在武汉市缴纳税收; (三)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4754—2002),属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的项目。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国内外著名文化企业总部投资奖励

在武汉市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税收隶属本区)的企业。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

“黄金十条”专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

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一)示范基地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运营管理本基地,基地成立时间2年以上。 2.目前基地入驻小微企业30家以上,从业人员500人以上。 3.专职从事创业创新服务的人员不少于5人,其中创业辅导师不少于2人,引入或战略合作的外部专业服务机构不少于2家。 4.服务有特色,业绩突出。为小微企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 (二)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满足以下运营条件: 1.有良好的基础设施条件,有满足入驻企业生产经营、创业孵化、创业创新的场地和服务场所。 2.基地运营主体治理结构完善、内部运营管理体系规范。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发展目标和实施方案。 3.基地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创业创新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监督保证措施。基地具备清楚、明晰的服务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服务诉求、提供服务的记录,服务时间、地点、参与的企业及人数,企业对服务的意见反馈等)。 (三)示范基地申报需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三种服务功能并达到相应的服务能力: 1.信息服务。具有便于入驻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团队50家次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3次以上。 2.创业辅导。为创业人员或入驻小微企业提供创业咨询、开业指导、创业辅导和培训等服务。年服务企业20家次以上。 3.创新支持。具有知识产权转化或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能够进行研发项目、科研成果和资本等多方对接。年组织技术洽谈会和技术对接会3次以上。 4.人员培训。为创业人员、企业经营者、专业技术人员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年培150人次以上。 5.市场营销。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览展销、贸易洽谈、产品推介与合作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组织入驻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的产品对接、合作交流等活动,每年1次以上。 6.投融资服务。提供融资信息、组织开展投融资推介和对接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组织融资对接会2次以上。 7.管理咨询。为企业提供发展战略、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咨询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8.专业服务。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援助、代理会计、专利申请、审计、评估等服务,年服务企业10家次以上。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6-15 至 2022-07-08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第六条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  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4-22 至 2022-04-30

知识创新专项-基础研究项目

(一)基础研究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等科学前沿探索,取得从“0到1”原创性突破。 (二)基础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 2.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3.重点围绕武汉市“965”产业体系(见附件2)开展研究; 4.优先支持有成果转化前景的研究项目。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10 至 2022-04-29

知识创新专项-曙光计划项目

(一)曙光计划项目主要支持科研起步阶段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科学探索。 (二)曙光计划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院所; 2.项目负责人是组织单位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无科研诚信不良记录。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2022-03-10 至 2022-04-29

A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或核心团队整体持股为第一大股东),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 (3)团队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截止2021年8月3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进入“创新创业50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获得前三名,且符合本项目征集范围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在鄂落地实施后,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鄂创业,符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的项目,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对在鄂已实现成果转化落地、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 1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受聘1家企业,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双创战略团队,已纳入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和以往年度双创战略团队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

2020年入选的10个C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1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最终从中遴选出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 自主创业战略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3名以上核心成员组成,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带头人须为企业主创人员,担任企业重要职务(法人、董事长、总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之一),持股20%以上(或核心团队整体持股为第一大股东),一般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拥有相当于副教授职称,或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职位3年以上。核心成员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成果转化业绩,其中有1名以上具有丰富创业和经营管理经验。 (2)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国内技术空白领域、符合我省新兴产业和新业态发展方向,具有市场潜力,具备产业化生产的条件。团队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团队式创业。 (3)团队所创办企业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5年以下(截止2021年8月31日),运行正常、成长性好,目标产品具有市场前景,具有从事产业化生产所需创业资金,在技术、人才、土地、设备、管理等方面有良好保障,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无重大违法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对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决赛进入“创新创业50强”、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获得前三名,且符合本项目征集范围的优秀人才创业项目在鄂落地实施后,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鄂创业,符合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新业态领域的项目,人才所在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对在鄂已实现成果转化落地、获得风险投资且实际到账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直接参与路演答辩。 1名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带头人只能申报受聘1家企业,1家企业只能申报1个双创战略团队,已纳入重点产业创新团队和以往年度双创战略团队的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区域: 湖北武汉市 来源: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