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技能人才培养市级财政资金竞争性分配

一、项目申报范围 高技能人才培训补助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二”)。项目扶持范围为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实行定量竞争性分配,获胜单位每单位补助15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或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建设、购置设施设备、教学组织和宣传等。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全市各类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均可申报,申报单位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培训人数。最近一年内开展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培训人数达到500人(含500人)以上。人数统计以开班日期为准,即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班培训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技能鉴定成绩合格的人数。 2.培训职业(工种)。组织开展培训的职业(工种)与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相符合,并对推进产业发展起到突出的技能人才支撑作用。 3.培训效果。教学培训效果社会评价良好,学员、用人单位对培训工作满意率较高,无实证投诉。

区域: 广东佛山市 来源: 佛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创新创业团队引育“领航计划”项目-省内领先团队

一、省内领先团队。团队由持有我市B类人才卡或具备相应科研业绩者领衔组建,团队研发能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研发成果转化后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团队人员(带头人/核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B类人才卡,且认定时的条件至少符合以下之一。 (1)省级财政扶持的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或以上)主持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2)入选省“扬帆计划”中的“博士后扶持项目”“引进青年博士项目”“粤东西北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人员。 (3)经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2、其他相当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二、申报团队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申报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团队成员中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0%,其他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团队带头人或第一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国际领先团队不少于3个月,国内领先团队不少于6个月,省内领先团队不少于9个月。团队成员申报前应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其中,国内全职人员应需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非全职成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申报单位兼职的证明函件。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未申报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应承诺在中期验收前进行相应认定。团队成员之间应当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不接受临时拼凑团队申报。申报人需在2019年8月1日后来湛工作。往年入选我市“领航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允许重复参加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团队的申报。每个创新创业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等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可添加1个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与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配套情况等事项。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研究应围绕我市“双十”产业集群中的科技前沿领域,或能解决湛江市乃至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核心关键技术,或符合湛江市乃至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带动作用。 (二)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预期5年内能取得较大突破或成果,或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攻克“卡脖子”技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团队项目。 五、验收要求 (一)团队在湛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团队成员在申报单位的工作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达到合同所规定的经济、技术等指标。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创新创业团队引育“领航计划”项目-国内领先团队

一、国内领先团队。团队由持有我市A类人才卡或具备相应科研业绩者领衔组建,团队研发能力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在国内相关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级荣誉、奖项、技术职务及称号,行业影响力较大,能有效解决我市产业领域突出问题。团队人员(带头人/核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A类人才卡,且认定时的条件至少符合以下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外国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2)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或正在承担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的主持人。 (3)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 (4)国家人才工程和计划入选者。 (5)获中国专利金奖前三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荣誉称号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6)南粤突出贡献和创新奖获得者,广东省“友谊奖”获得者,获广东省专利金奖前两名发明人或设计人,广东省发明人奖获得者。 (7)“珠江人才计划”“广东特支计划”项目入选者或省“扬帆计划”中的“引进紧缺拔尖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培养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人员、“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中的带头人。 (8)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或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9)获得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含A、B卡)的人才。 (10)经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国高端人才(A类)。 (11)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2、其他相当层次科技类的人才 二、申报团队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申报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团队成员中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0%,其他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团队带头人或第一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国际领先团队不少于3个月,国内领先团队不少于6个月,省内领先团队不少于9个月。团队成员申报前应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其中,国内全职人员应需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非全职成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申报单位兼职的证明函件。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未申报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应承诺在中期验收前进行相应认定。团队成员之间应当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不接受临时拼凑团队申报。申报人需在2019年8月1日后来湛工作。往年入选我市“领航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允许重复参加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团队的申报。每个创新创业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等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可添加1个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与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配套情况等事项。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研究应围绕我市“双十”产业集群中的科技前沿领域,或能解决湛江市乃至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核心关键技术,或符合湛江市乃至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带动作用。 (二)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预期5年内能取得较大突破或成果,或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攻克“卡脖子”技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团队项目。 五、验收要求 (一)团队在湛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团队成员在申报单位的工作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达到合同所规定的经济、技术等指标。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创新创业团队引育“领航计划”项目-国际领先团队

一、国际领先团队。团队由海内外顶尖创新人才领衔组建,在国际上具有突出的学术造诣、社会影响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对带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和区域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具有较大贡献。海内外顶尖创新人才主要是国际重大奖项获得者、国内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家级以上人才项目负责人、顶尖实验室主任及相当层次的高级技术人员等。团队人员(带头人/核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诺贝尔奖获得者、提名者(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经济学奖)。 2.其他国际奖项获得者: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国家技术创新奖章;法国全国科研中心科研奖章;英国皇家金质奖章;科普利奖章;图灵奖;菲尔兹奖;沃尔夫数学奖;阿贝尔奖;拉斯克奖;克拉福德奖;日本国际奖;京都奖;邵逸夫奖。 3.中外科学院、工程院院士:中国、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以色列、印度、乌克兰、新加坡、韩国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即成员member或高级成员fellow);欧洲科学院院士。 4.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 5.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及其他相当层次的科技人才。 6.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 7.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二、申报团队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申报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团队成员中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0%,其他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团队带头人或第一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国际领先团队不少于3个月,国内领先团队不少于6个月,省内领先团队不少于9个月。团队成员申报前应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其中,国内全职人员应需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非全职成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申报单位兼职的证明函件。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未申报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应承诺在中期验收前进行相应认定。团队成员之间应当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不接受临时拼凑团队申报。申报人需在2019年8月1日后来湛工作。往年入选我市“领航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允许重复参加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团队的申报。每个创新创业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等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可添加1个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与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配套情况等事项。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研究应围绕我市“双十”产业集群中的科技前沿领域,或能解决湛江市乃至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核心关键技术,或符合湛江市乃至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带动作用。 (二)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预期5年内能取得较大突破或成果,或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攻克“卡脖子”技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团队项目。 五、验收要求 (一)团队在湛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团队成员在申报单位的工作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达到合同所规定的经济、技术等指标。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科学技术局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

一、项目范围及条件 (一)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和我市产业导向,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 (二)项目属初创企业(指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计算截止时间以文件印发之日为准); (三)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2人或以上;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资助

1、支持国内外知名学术机构、科技团体、行业组织在湛江举办和组织的学术会议、专业论坛、创新创业论坛(沙龙)等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支持企业、产业联盟、新型研发机构组织举办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以下均称“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 2、申报有关条件说明:1.申请资助单位应是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主办或承办单位。每次活动只受理一家单位申报,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资助次数不超过两次。2.申请资助的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一般为自然科学、经济与技术领域,参会规模一般不少于 50 人,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科技前沿领域引领学科发展的国际国内学术活动;②以湛江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或经济热点为选题的高层次论坛、技术交流活动;③围绕湛江经济发展重大工程、重要科技攻关项目的关键技术问题举行的高层次技术交流活动、技术研讨和创新交流活动;④其他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学术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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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人才到基层创业

1、对新引进到我市乡镇、签订 3 年以上工作合同、具有正高或副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省财政资助基础上,市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岗位补贴。同时给予每年生活补贴, 申报有关条件说明:从湛江市外新引进时已具有高级(副高)职称;与我市乡镇企事业单位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退休年龄的提供银行工资流水),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或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用人单位是企业的,要求企业商事登记、税务关系在湛江。 2、对于市级引进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卫技类专业人才,下沉到对口支援县级医院服务 5 年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 5 万元、3 万元和 1 万元的生活补贴,5 年服务结束后分别一次性给予派出单位 补贴。对于市级引进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卫技类专业人才,下沉到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服务 5 年的,市级财政给予生活补贴,5 年服务结束后一次性给予派出单位补贴。 申报有关条件说明:个人可在每年服务期结束后申请生活补贴;单位申请的补贴,在派出人才5年服务期结束后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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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英才引育“托举计划”

1、扶持有一定技术含量和发展前景的青年创客: 申报有关条件说明:1.大赛选拔的项目。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获得特定奖项的优秀项目。2.落地注册的项目。获得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前三名,并于获奖后两年内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优秀项目。3.社会征集的项目。通过公开征集、社会推荐、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的优秀项目,项目范围及条件:①项目应属于我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发展前景良好;②项目属初创企业;③规范经营,已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社会保险登记等手续,吸纳就业 2 人或以上;④有固定的营业场所。管理团队能力较强,有较为健全的财务及内部管理制度。 2、给予市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 国家人社部、全国博士后管委会批准的市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站博士后;省人社厅、省博士后工作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市属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站博士后。 3、对新引进的或毕业(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的 40 岁以下博士、45 岁以下博士后,市财政给予生活补贴。此项优惠政策仅限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 申报有关条件说明:从湛江市外新引进或毕业(出站)后留在我市工作;签订不少于 3 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湛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引进起始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或首次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准;用人单位是企业的,要求企业商事登记、税务关系在湛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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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引育“倍增计划”

1.事业单位:对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由所在单位按照我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程序等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符合条件认定为 A、B 类高层次人才的,由所在单位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考核和按规定组织实施收入分配倾斜政策,报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备案。2.市属国有企业:(1)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以下高层次人才的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①经湛江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②入选湛江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 60 周岁以下的人员;③获得湛江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④符合湛江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⑤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年龄需在 35 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年龄需在 40 周岁以下。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①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 45 周岁以下、高级工在 40 周岁以下;②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且符合湛江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境)外人才引育“汇智计划”

1、支持我市企业在国(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分支机构、孵化载体,就地吸引使用人才。 2、对海外来我市短期工作连续 1 个月以上的专家,按照单位实际支出的薪酬,分层次每年给予生活补贴。

区域: 广东湛江市 来源: 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