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省内领先团队。团队由持有我市B类人才卡或具备相应科研业绩者领衔组建,团队研发能力处于省内领先水平,获得省级荣誉、奖项和技术职务及称号,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研发成果转化后能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团队人员(带头人/核心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B类人才卡,且认定时的条件至少符合以下之一。
(1)省级财政扶持的重大科技专项(300万元或以上)主持人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的前三名完成人。
(2)入选省“扬帆计划”中的“博士后扶持项目”“引进青年博士项目”“粤东西北乡镇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项目”“培养高技能人才项目”人员。
(3)经省外国专家主管部门认定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
(5)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2、其他相当层次的科技类人才
二、申报团队条件
申报团队必须在申报单位承担具体、明确的创新项目。申报团队由1名团队带头人和不少于3名核心成员组成,核心成员中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团队成员中全职在申报单位工作的人员应不少于30%,其他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不少于3个月。其中团队带头人或第一核心成员每年在申报单位工作时间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国际领先团队不少于3个月,国内领先团队不少于6个月,省内领先团队不少于9个月。团队成员申报前应与申报单位签订意向性协议,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到岗。其中,国内全职人员应需将人事档案或社保关系调入引进地;非全职成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其到申报单位兼职的证明函件。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与用人单位(申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周期应能够覆盖项目合同执行周期,一般在5年以上。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未申报湛江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的,应承诺在中期验收前进行相应认定。团队成员之间应当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不接受临时拼凑团队申报。申报人需在2019年8月1日后来湛工作。往年入选我市“领航计划”项目的团队成员不允许重复参加申报。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参加多个团队的申报。每个创新创业团队只能选择一个等次进行申报。
三、申报单位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湛江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为团队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每个申报单位可添加1个协作单位,协作单位应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单位应与协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企业与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经费投入与使用情况、为团队提供的支撑配套情况等事项。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研究应围绕我市“双十”产业集群中的科技前沿领域,或能解决湛江市乃至广东省产业转型升级急需紧缺的核心关键技术,或符合湛江市乃至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需要且能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带动作用。
(二)项目应具有良好研究基础,预期5年内能取得较大突破或成果,或应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无知识产权纠纷,优先支持攻克“卡脖子”技术、具有重大创新价值的团队项目。
五、验收要求
(一)团队在湛江连续工作5年以上。
(二)团队成员在申报单位的工作时间符合申报条件中相关条款的要求。
(三)达到合同所规定的经济、技术等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