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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项目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高技能领军人才应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以上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可放宽至65周岁),自申报年度起计,引进人才到我市工作不超过3年,且引进后能够全职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全国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全国二类、省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市级一类技能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选手。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地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三)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具备相应任职资格,教学业绩显著,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 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单位系企业的,企业应无不良诚信记录。市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或专项公共实训基地引进高技能人才可优先支持。
扶持标准
1、企业申报并入选高技能领军人才的,以申报年上一年人才薪酬为基数,连续三年按该基数的50%给予企业引才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补贴自认定后的下一年发放。补贴发放年限内,人才离职的,离职当年后的补贴停止拨付。 2、对引进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本人,给予100万元安家补贴。高技能领军人才购买自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受缴纳时间限制,按缴存基数计算可贷额度,贷款总额可放宽至最高限额的4倍。
申报材料
1、《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申报书》; 2、《苏州市高技能领军人才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 3、引进人才的身份证、户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的复印件,以及在市外相关工作经历及技能水平等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以及为引进高技能领军人才办理社保和缴纳个人所得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高技能领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 6、高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上的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苏州市高技能人才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