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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苏宣传文化人才项目资助

来源: 苏州市委宣传部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2016年以来入选的“姑苏文化名家”、“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不包含已享受完相应资助额度的人员;已经评上更高级别人才的,可根据新当选的人才标准申请项目资助)。 二、资助重点 主要资助各类人才本人主持的项目,重点资助在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和文物保护、文化经营管理、新闻传媒以及新媒体、新业态等方面具有导向性、前瞻性、突破性的重大项目。 具体资助项目:重要演出、展演交流;品牌栏目、重大活动;承担课题、出版专著;专业培训、学术交流;专题研究、授徒传艺等。
扶持标准
姑苏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周期为五年(从入选的当年度算起,至第五个年度为止)。在培养周期内均可申报项目资助,其中姑苏文化名家每人不超过100万元;领军人才每人不超过80万元;重点人才每人不超过30万元;青年拔尖人才每人不超过10万元。 同一项目已获得同级财政资金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资助每年集中申报一次,已获批的项目须在结题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申报新项目。资助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其中一年周期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标准的30%;两年周期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资助标准上限的50%。
申报材料
(1)《姑苏宣传文化人才项目资助申请书》(一式三份); (2)《姑苏宣传文化人才项目资助申请汇总表》(需提供Excel格式电子文档,“项目主要内容”栏限260字以内);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
政策文件
关于申报2019年度姑苏宣传文化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 http://www.xcb.suzhou.gov.cn/tzgg/201909/t20190906_119959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