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倍增计划-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
申报条件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旅融合等文化产业核心领域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相关企业或重大项目。
扶持标准
支持柔性引进高层次文化人才,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按用人单位根据协议实际支付薪酬的30%(实际支付计税薪酬应在5万元以上)对用人单位予以奖励,单个人才(项目)最高10万元,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wglj.suzhou.gov.cn/szwhgdhlyj/xzzflc/202101/8438ec3e48e74bfeb4d208b958c9df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