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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人才奖励计划
来源:
苏州市科学技术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本计划申报范围包括: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均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事业单位: (一)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创办的企业; (二)从事我市重点前沿科技领域研发生产的企业; (三)承担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主体; (四)已获我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的单位。 申报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在上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境外高端人才(《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 类)》持有者、市级以上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或团队核心成员)或前沿科技领域中的关键技术骨干,连续从业满一年,年工资薪金40万元及以上,依法在苏缴纳个人所得税。
扶持标准
按其年工资薪金不低于5%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每人每年最高给予经济贡献奖励不超过40万元。
申报材料
由人才所在企事业单位代为办理申报手续,统一登录“苏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申报系统。申报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三)申请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申请人为法人代表的无须提供); (四)申请人上年度在苏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工薪收入银行流水、工资单等; (五)其他所需材料。
政策文件
印发《关于开放再出发的若干政策意见》系列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kjj.suzhou.gov.cn/szkj/szszc/202004/7600f6f524824854b036ea0bf4a97e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