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
申报条件
一、申报范围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可组织人员申报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1.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
2.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符合我市“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生物医药、航空航天、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先进制造业领域和信息技术服务、研发设计、商务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
4.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全市每年为重点产业项目定向配给的资助名额一般不超过300名;
5.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各地每年重点推荐企业一般不超过10家。
各企业每年申报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
二、申报对象
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在苏州正常缴纳社保和个税的优秀人才;
2.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苏州市2021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可在市人社局网站或申报系统下载查阅);
3.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申请人在申报当年度年龄分别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45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企业法人代表不在申报对象范围之内。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2)企业内部对推荐人选的公示材料(格式详见附件1);
(3)市级以上领军人才创办的企业(申报范围一)需提供市级以上人才计划证书或认定文件。领军人才非企业法人而是股东的,另须提供企业的股权验资证明;
(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范围二)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或认定文件(公示文件无效);
(5)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规模以上企业(申报范围三)需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其中制造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2000万元,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须达到1000万元);
(6)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承担省、市重点产业项目的企业(申报范围四)需提供各地发改(经发)部门出具的红头推荐文件;
(7)各县级市(区)重点推荐的优秀中小微企业(申报范围五)需提供各地人社部门出具的正式推荐意见(另附表注明公司规模、行业领域、推荐理由等,详见附件2)。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
(2)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3)与申报企业依法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4)社保中心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参保证明;
(5)税务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申报企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证明(申请人在企业年收入根据其年缴纳个税额推算,原则上需工作满一年,未满一年的按其所提供的工资薪金所得税完税总额计算);
(6)为重点产业项目配给人才须提供在企业从事该项目的相关岗位证明;
(7)《姑苏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申请审批表》(网上复审通过后方可下载,于现场审验时提供,企业及当地主管部门盖章后有效);
(8)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已授权专利证书(排名前三)、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等。
申报材料的企业名称须与企业工商注册名称、系统注册名称一致,若不一致,请提供企业工商变更说明。以上材料须在申报系统中扫描原件上传,并于现场审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以上材料者,审核时视为不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