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倍增计划-招商引资
申报条件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数字文化、创意设计、演艺娱乐、文旅融合等文化产业核心领域产品生产和服务的相关企业或重大项目。
扶持标准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招商,建立招商引资激励机制,给予相关机构或人员的奖励最高不超过项目当年实际到账金额的1%。
政策文件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文化产业倍增计划的扶持政策》的通知
http://wglj.suzhou.gov.cn/szwhgdhlyj/xzzflc/202101/8438ec3e48e74bfeb4d208b958c9df6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