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双高服务站点
科易苏州双高服务中心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项目 > 正文

大学生初创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奖励

来源: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
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 35周岁及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创业人员以法人的身份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范围内创办3年内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给予奖励: 1. 企业须为在市区(姑苏区、高新区、园区、吴中区、相城区、吴江区)范围内注册,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发展前景和较高科技含量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文化创意、高端装备制造、医疗器械、新能源、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现代农业、人力资源、电子商务等重点扶持发展的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企业; 2. 企业注册3年内,且企业法人未发生过变更; 3. 企业吸引的天使投资的投资期须满一年(以被投资企业工商登记变更为准); 4. 企业吸纳5人及以上就业,且正常运营满6个月; 5. 企业吸引的须为投资机构实行的第一轮投资,且投资机构非该企业的原始股东。
扶持标准
每年遴选不超过15家企业,按每家企业获得的天使投资金额的20%予以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大学生初创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表); 2. 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毕业证书,留学回国创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3. 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章程; 4. 投资证明材料:包括天使基金投资协议、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前一年企业的审计报告及最近一个月财务报表,投资验资报告和工商变更登记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5. 市人社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苏州市区大学生初创企业获得天使投资奖励实施办法》意见的通知 http://hrss.suzhou.gov.cn/jsszhrss/gsgg/202101/7fb5ff1577924adc9c39158291bcfc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