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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设金融企业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落户奖励

来源: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全国性金融行业协会批准或备案,在苏州新注册设立(或新迁入)的金融企业专营机构或专业子公司。
扶持标准
1.对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专营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500万元;金融租赁公司专业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0万元;实收资本5000万元(含)以上的保险中介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2.对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实收资本1亿元(含)以上的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实收资本3000万元(含)以上的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200万元。 3.对在中国期货业协会备案且实收资本2000万元(含)以上的期货公司专业子公司,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文件
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苏州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http://jrjgj.suzhou.gov.cn/szdfjr/zcfg1/202107/012e279beb314fefa2e62fd62baf7edf.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