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来源: 丽水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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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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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市本级、莲都区及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培养管理期内的丽水市“拔尖人才”、丽水市“138人才工程”第一和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以及丽水市“绿谷新秀”。 1. 项目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学术科研道德,具有一定的研究工作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 2. 项目申请人在培养管理期内申请项目获资助后即不再申报人才项目;申报的项目要与申请人所学专业或所在岗位一致;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的同类项目,人才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3. 项目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伪造、编造申请材料。 4. 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项目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署承诺。 5. 项目申请人在研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不超过1项时,可继续申报人才项目。
扶持标准
根据项目应用性、先进性、创新性等评价要素的实际情况,分为A、B、C、D四类实施资助,资助额度分别为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资助以B、C、D类为主,具体资助项目根据申报情况分类择优确定。
申报材料
登录丽水市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基本信息表》,并上传项目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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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8年“丽水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lishui.gov.cn/content.aspx?id=20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