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特优人才)

来源: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在台州连续全职工作满3年以上,每年在台州工作至少9个月以上; 2.2017年5月9日-2019年2月28日获得当年度《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其中2017年5月9日-2018年9月9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参照附件1,2018年9月10日-2019年2月28日的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 3.截至人才称号、荣誉、奖励、职务等发文之日,年龄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特优人才: 1.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2.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 3.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物; 4.省卫生创新人才培养对象;省级医学会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地市级以上三级医院博士生导师; 5.国家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青年学者; 6.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省级“海外工程师”;省工程勘察设计大师; 7.省特级教师; 8.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 9.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10.省级名中医、省国医名师; 11.省“首席技师”、特级技师; 12.市“500精英计划”B类人才; 13.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扶持标准
待定
申报材料
(一)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表; (二)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件; 2.近三年《台州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单位专用)》; 3.近三年个人所得税证明; 4.近三年单位年度工作考核情况; 5.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6.最高学历证书和最高学位证书; 取得国外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取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院校颁发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 7.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条件的相关佐证依据材料,如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计划证明材料、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等。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台州市本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通知

http://rsj.zjtz.gov.cn/art/2019/3/18/art_16785_1439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