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电子商务,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公共服务,文化创意设计
申报条件
一、引进对象和重点领域
围绕台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引进具备国际国内领先学术技术水平,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施产业化发展的科研成果或项目,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的学科带头人、领军人才和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团队)。重点引进汽车、医药健康、智能制造、产业数字化、光电、新材料等领域的高精尖人才,以及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专业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创新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或曾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金融机构担任过中高级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人才不超过65周岁),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2)人才所在的单位应在台州登记注册1年以上。
(3)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
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指教育、卫生、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等社会事业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从事相关工作5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非华裔人才不超过65周岁),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
国内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普通高校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并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称号。
(2)高职教育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近5年内主持国家级项目或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三等奖以上,或主持省部级以上研究课题,或获省部级以上奖励。
(3)基础教育类人才应具有本科学历或高级职称,在教学、科研等方面有重要创新和突出业绩,近5年内获得过与本学科教学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奖励或称号。
(4)卫生类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职称,在临床、科研等方面有技术创新和业绩突出,近5年内作为主要参与者(排名前三)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省部级及以上科研立项或奖励,或地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地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负责人。
(5)哲学社会科学、宣传文化类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外知名院校、科研院所、知名机构担任过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近5年内获得过本专业领域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其中文艺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不作学历要求。
(6)体育类人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冠军的运动员;或具备高级教练以上职称,输送或执教(执教时间2年以上)的运动员获得过奥运会奖牌,或2人次世锦赛、亚运会、亚锦赛、全运会冠军的教练员。海外体育人才不作学历要求。
国外人才参照上述条件,并经行业主管单位审核推荐。
3、市“海外工程师”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国外企业和机构从事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工艺或具有先进管理理念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2)受聘于在台州市注册登记、纳税的中资及中外合资企业,并担任工程、技术、项目、学科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带头人或担任中层以上技术职务。
(3)需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4)当年度在台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累计不少于2个月(从事研发、设计类等可不在台完成工作任务的专家除外)。
4、高技能人才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以上(含技能等级证书),直接从事一线技能工作满5年并仍在技能岗位上。近5年取得技能业绩和荣誉,离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
(2)近5年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或能够排除关键技术障碍、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做出显著贡献,并在技能岗位上有重要发明创造或技术革新,获得2项国家专利证书或是掌握绝技绝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技术。
(3)近5年在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前三名获得者,或在带徒传艺10人以上,其中至少3名以上具有市级工艺美术大师(或中级职称以上);或培养3名青年技能人才参加市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
(4)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全职聘用合同(含劳动合同),年薪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
5、青年人才项目
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海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知名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或自主创业;取得博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海外工作经历。引进前5年没有在台州工作经历。
(2)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或产品拥有核心技术且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3)2020年1月1日之后到台州市工作,引进后需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含劳动合同)。属产业经济等相关领域的,需年薪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
上述人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次。申报人如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端以上创业人才(团队)条件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计划”高端以上创业人才(团队);符合《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高级以上创新人才条件的,可选择直接认定方式认定为“500精英计划”高级以上创新人才。顶尖人才(团队)可一事一议。
对于特别优秀的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学历学位、职务(职称)、年龄等条件中的一项破格;人才(团队)项目入选后一年内未注册或未到岗落户的,取消扶持资格,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迟,需要向落户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说明并征得同意。
扶持标准
(1)新入选的“500精英计划”A类(含A类创新团队领衔人、青年人才项目)、B类(含B类创新团队领衔人)、C类(含C类创新团队领衔人、市“海外工程师”、高技能人才)全职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的领衔人,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70万元、60万元、40万元。顶尖、领军、高端全职创新人才,经认定后,按人才年薪的60%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100万元、80万元、70万元。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
(2)新入选的创新团队A类和顶尖人才、创新团队B类和领军人才、创新团队C类和高端人才(含“500精英计划”A类、青年人才项目),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分别给予用人单位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创新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5年。
其他政策待遇:上述人才还可享受最高300万元的房票补贴,最高200万元的安家补贴,最高100万元的生活(租房)补贴,以及人才疗休养、医疗、子女教育、金融扶持等各项政策待遇。
申报材料
1.申报创业创新人才(团队)在落户地(意向落户地)“500精英计划”专项办或主管单位的指导下登录台州人才在线(https://www.tztalent.cn/)填写《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申报书》,其中申报直接认定的创业创新人才还需以附件形式提交《台州市“500精英计划”直接认定资格审核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上述《申报书》以附件为佐证,主要有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所获最高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海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职称证书、资质证明;
(4)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意向性工作协议或任职证明;
(5)海内外工作学习履历证明;
(6)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代表性论文(外文的请附中文翻译或中文相关说明);
(7)主持或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8)个人主要研究成果的登记证书、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授权证明等;
(9)专利知识产权权属证明及使用协议;
(10)个人荣誉、获奖证书;
(11)其他反映个人能力、业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12)核心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和主要成果证明材料;
(13)创业人才已经领(创)办企业的,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14)市“海外工程师”还须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或外国人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天)复印件。
3.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电子材料采用WORD或PDF格式,编写页码和目录;纸质材料采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
4.申报人应对申报内容谨慎作出承诺,并在申报书中亲笔签名。经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随意调整注册资本、项目内容和项目目标。入选“500精英计划”的人才(团队)落户台州后,应将主要精力放在台州项目上,不得在异地申报同类项目。
5.有引才荐才资质的机构,推荐人才时请填写《台州市荐才申报备案表》,向当地专项办进行前期申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