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加大引进力度(奖励类)

来源: 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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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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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现代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为在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新区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相关单位。 二、项目申报范围 根据《2021年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细则》(附件1),由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兑现部分的项目,纳入本次申报范围,相关企业(单位)对照此细则条款进行申报。 服务业政策集成部分,由各市级相关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兑现,不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申报说明:贯彻落实《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台市委发〔2017〕105号)文件精神,对于2017年5月9日后引进的,2020年达标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业企业,纳入本次申报范围。
扶持标准
对新引进的高端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年度服务费收入(不包括代发工资)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和1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2021年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2020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申报增幅奖励的同时提供2019年度会计报表)。 (四)按“附件1”要求,分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齐全、清晰,应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有多个项目的申报单位按申报类别分别申报,并分别编制申报材料。申报纸质材料留企业备查,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格式扫描件,电子版文件名格式:单位全称+2021年服务业申报材料)在线上申报时上传。 提交材料:评定文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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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台州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http://fgw.zjtz.gov.cn/art/2021/2/19/art_1229045967_36915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