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创新团队培育

来源: 舟山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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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互联网,软件,集成电路,新能源与节能,高端装备,机器人,新材料,节能环保,电子商务,文化创意设计,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医疗器械,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建筑业,产业园,航空航天,海洋产业,生态修复,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科研单位,公共服务,高技术服务,传统服务业,科技中介,农业,军工业,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5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核心成员平均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团队负责人及其核心成员应全职在舟山工作。 2.团队负责人应具有正高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在重点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核心成员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在重点企业担任中高级领导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3.团队负责人近五年内曾获得省(部)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团队核心成员近五年内曾获得市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参与过市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 4.团队应有具体的依托主体,其中以企业为主要依托单位的,依托的企业应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比较健全,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在业内处于优势地位;企业经营效益较好,重视且保持一定的研发经费投入;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条件,并建有企业实验室、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能为团队提供有力的配套支持,并落实技术和项目产业化所需的相关要素。以高校、科研院所为主要依托单位的,依托的高校、科研院所应提供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研究生培养以及配套经费等方面对团队给予重点支持。 5.对由高层次人才领衔、配套支持力度大或依托重点企业以及建有省级以上科创平台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建的团队,将予以优先申报支持;对重点产业和民生发展急需的团队,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放宽个别条件;浙江大学海洋学院和浙江海洋大学的团队申报数量分别不超过3个。
扶持标准
入选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的,资助周期为3年,由新区“特支计划”专项资金为每个团队提供总计100万元(其中基础教育和医疗卫生团队为50万元)的支持经费,经费按3:3:4比例分期拨付给团队所在依托单位,专项用于团队成员开展科研活动、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学术研讨等;以企业为依托单位或企业和高校院所融合共建的,所在企业应给予不低于1:1的配套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新区领军型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通知

http://zskjj.zhoushan.gov.cn/art/2018/9/30/art_1312722_21612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