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专项资金-建站补助

来源: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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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建立国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的用人单位,出站后首次在舟工作的博士后,第三方人才中介机构。
扶持标准
1、经批准新设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并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牌的,给予设站单位一次性50万元补助。 2、省级博士后工作站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升级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的,给予设站单位一次性50万元补助。 上述政策须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文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牌后予以兑现发放。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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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舟山市博士后工作资金补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zsrls.zhoushan.gov.cn/art/2021/10/8/art_1229417917_430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