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环保人”评选(生态环境系统人员)

来源: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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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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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科技中介,节能环保,生态修复,新能源与节能
申报条件
一、评选对象 1.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包括在编、聘用人员); 2.市级相关部门在美丽金华建设、“五水共治”、“蓝天保卫”、“净土清废”、生态环境保卫战、污染减排、环境执法、环保宣传等重点工作一线,表现突出的人员; 3.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全市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社会公民,在各自行业、不同岗位上为当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突出贡献,对社会具有较大影响的社会人士(户籍、年龄不限)。 二、评选标准 1.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2.责任意识强。有很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人翁团队意识,在急难险重面前,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冲锋在前,敢于吃苦耐劳,长期扎根于基层,忠诚于基层生态环保事业。 3.工作成绩突出。在美丽金华建设、“五水共治”、“蓝天保卫”、“净土清废”、生态环境保卫战、环境执法、环境宣教等中心工作中,善于思考,勇于创新,表现突出,成绩显著,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扶持标准
1.通过金华日报、金华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发布,并将“最美环保人”事迹在金华新闻网、广众网、金华发布、文明金华、浙江日报客户端等各类媒体上进行展示宣传。 2.在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
申报材料
“最美环保人”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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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最美环保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http://sthjj.jinhua.gov.cn/art/2021/8/25/art_1229168480_17565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