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数字经济发展专项--产业链招商奖励

来源: 金华市网络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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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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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
申报条件
对国内外知名数字经济企业(包括世界 500 强企业、上市企业、全国互联网百强企业、全国软件百强企业、全国电商百强企业、全国知名智慧物流企业等),在市区设立全国性总部、 区域性总部或投资重大项目、实到资本金达 5000 万元以上(含)。
扶持标准
给予 200 万元一次性落户奖励。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用房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用房租赁费用正式票据复印件(申请房租补助项目),经第三方审计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证明。 4.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立项、备案书,取得的著作权、专利权证书复印件。 5.中介机构专项审计报告或竣工决算报告。 6.社会保险交纳凭证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清单。 7.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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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扶持市区数字经济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和电子商务类)修订稿》的通知

http://wljjj.jinhua.gov.cn/11330700070686618K/17/201912/t20191213_4373757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