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省级领军人才

来源: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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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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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省“千人计划”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B类人才;通过综合考评的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选;省级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钱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学技术二等奖、省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得者(前三位完成人);市高级专家;市“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人才;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扶持标准
1、给予80万元的房票补贴。 2、入选省级领军人才的给予1:1配套奖励。 3、对新引进到企业全职工作的省级领军人才(“千人计划”人才、“330海外英才计划”A类人才除外),按引进人才年薪的50%给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 4、给予为期10年每年4万元的租房补贴。夫妻双方同为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补贴标准按高的一方计算,并在此基础上每年增加1万元,另一方不再享受。人才从申领租房补贴的当年度起,停止享受人才公寓等公共租赁房的租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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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操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http://www.sx.gov.cn/art/2016/9/12/art_1462938_16692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