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领军人才与创新团队培养对象每年评选认定一次,原则上应同时具备下列第1、2两项和3至6项其中一项所规定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领军人才培育对象原则上应在我市工作的省特级专家、绍兴市高级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优秀科技人员、省“151”人才第一第二层次培养人选、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五个一批”文化人才和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中产生。
3、主持过两个市级以上学术、科研课题的研究,研究方向处于学科发展前沿,或有一项学术和科研成果已在全市推广应用,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得到同行肯定的专家及其率领的团队。
4、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学术造诣高,主持或为主参加国家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为主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或国家科技进步奖,或为主完成的科研项目至少获得1次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专家及其率领的团队。
5、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重要贡献,在农业、制造、建筑、交通、水利等领域有重要发明创造,同行公认专业技术水平省内领先,获得省级部门一等奖1次以上奖励的专家和团队。
6、在文化体育、教育卫生、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及人文社科等领域取得创新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专家和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