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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房票补贴

来源: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具体指人才新政出台后,从市外引进来绍企业工作且之前无在绍工作经历,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绍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的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扶持标准
对首次新引进到我市企业工作(具体指人才新政出台后,从市外引进来绍企业工作且之前无在绍工作经历,含毕业当年及之后均在绍企业工作的在绍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的副高职称人员及高级技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11”或“985”高校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其他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5年内(从来绍工作时间算起)在绍首次购房的,分别按购房款的20%、15%、5%、3%,给予最高20万元、15万元、5万元、3万元的房票补贴。
申报材料
(1)《绍兴市高层次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由《绍兴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中所列的五类高层次人才填写)、《绍兴市企业引进人才房票补贴申请表》一式五份;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复印件一式五份; (3)申请人所属人才类别的证明材料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五份; (4)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如属创业人员的,提供市区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原件(原件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五份; (5)人才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式五份; 房票结算所需材料(房地产公司提供) (1)《绍兴市人才购房房票凭证》; (2)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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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层次科技创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意见〉操作细则(暂行)》的通知

http://www.sx.gov.cn/art/2016/9/12/art_1462938_16692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