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资助

来源: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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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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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
申报条件
企业所引进的“海外工程师”,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的特定人才: (一)在国外担任过工程、技术、设计、管理主管(总监)及以上职务的外籍工程技术研发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二)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受绍兴本地企业以及企业开办的研发机构(不含外资企业)聘请(含续聘),在绍兴工作,并在企业研发、设计、技术和经营管理等岗位担任相应的中层及以上职位; (三)所在企业系从事符合《绍兴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所确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或是在发展中起引领作用的行业; (四)聘用年薪须为30万元及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1年(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6个月),当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特殊人才不少于3个月)。
扶持标准
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在充分尊重企业自主权,工资总额大部分由企业支付的前提下,由市和县(市、区)财政分别对企业给予一定的扶持和奖励。 (一)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实行年薪资助。根据税收隶属关系,由市、县(市、区)财政按企业支付给“海外工程师”年薪的15%标准(最高不超过20万元),每年对企业给予一次资助,资助期限最长为5年。 (二)对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进行表彰奖励。每2年开展一次表彰奖励活动,受表彰的“海外工程师”本人可优先推荐绍兴市兰花友谊奖;同时表彰奖励在引进“海外工程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作出积极贡献的企业和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申报材料
1、填写完整的《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一式三份; 2、申请企业工商注册登记证复印件三份; 3、申请企业股权证明复印件三份; 4、聘用合同复印件三份; 5、所聘用的海外工程师护照及有效签证复印件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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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绍兴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