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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开放支持

来源: 绍兴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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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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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技中介,其他
申报条件
1.鼓励外地企业来绍投资。 2.鼓励重大外资项目引进。
扶持标准
1.鼓励外地企业来绍投资。对市外企业(含我市企业、个人在外投资设立的企业)在市区投资新办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项目给予本地企业同样的政策扶持;对投资额在5000万元以上、独立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自获得第一笔应税收入当年起,前2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30%的资助,后3年按企业新增地方财政贡献给予15%的资助;对特别重大的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2.鼓励重大外资项目引进。对当年新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注册外资在1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1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3000万美元以上且按期到位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40万元的资助;对注册外资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不低于80万元的资助。其中,在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到位当年,按注册外资首期出资额占注册外资的比例和资助档次给予资助,其余部分在项目竣工投产当年给予资助。对重大外商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资助办法。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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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绍兴市委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二、三产业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意见

http://www.sx.gov.cn/art/2010/10/9/art_1464035_180737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