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C类人才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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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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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省“特支计划”(省“万人计划”)人才,市“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2.省“千人计划”人才。 3.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层次培养人员,长江学者青年学者,“钱江学者”特聘教授。 4.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 5.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6.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7.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第二、三完成人,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8.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省专利奖金奖前2名(须为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 9.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第1名(须为专利设计人)。 10.省特级教师。 11.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担任相当于总经理职务的职业经理人。 12.制造业领域全国技术能手,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 13.国家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14.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扶持标准
1、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C类人才,经认定给予50万元个人奖励(其中短期项目个人奖励额度减半;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1名C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3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由税务部门认定。 2、提供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人才分别发放8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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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18/6/22/art_1451042_2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