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B类人才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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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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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浙江省特级专家。 2.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客座教授。 3.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 4.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5.国家“特支计划”(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 6.国家“千人计划”人才。 7.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二、三完成人和二等奖第一完成人,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 8.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9.中国工艺美术大师。 10.美国《财富》杂志每年评选的“全球最大500家公司”中的境外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总经理以上的职业经理人。 1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2.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扶持标准
1、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B类人才,经认定给予100万元(其中短期项目个人奖励额度减半;对省特级教师,从市外新全职引进的给予50万元安家补贴,自主申报入选的按年度考核奖的形式发放奖励)。企业每新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1名B类科技创新类人才,按企业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500万元奖励。研发投入从人才引进日起算,由税务部门认定。 2、提供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人才发放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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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18/6/22/art_1451042_2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