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站导师津贴奖励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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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对与我市工作站联合培养的流动站导师,在博士后人员研究课题结题出站后,给予津贴奖励。
扶持标准
按每培养1名博士后人员给予一次性3万元津贴奖励。
申报材料
符合申请条件的导师个人通过奖兑系统提交本人身份证件、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博士后人员出站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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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温州市博士后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21/8/18/art_1229128361_1806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