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A类人才

来源: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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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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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 2.美国、日本、德国、法国、英国、意大利、加拿大、瑞典、丹麦、挪威、芬兰、比利时、瑞士、奥地利、荷兰、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新加坡、韩国、西班牙、印度、乌克兰、以色列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一般为member或fellow,统一翻译为“院士”)。 3.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4.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5.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国家技术发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第一完成人。 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7.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扶持标准
1、对自主申报入选或新全职引进的中国或发达国家院士、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等A类人才,经认定给予500万元个人奖励。对全职引进A类人才的用人单位,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研发投入1:1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励。 2、提供购房补贴。向全职在温工作且在温首购商品住房的人才发放5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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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中共温州市委 温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

http://www.wenzhou.gov.cn/art/2018/6/22/art_1451042_206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