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材料
(1)个人。个人一般应在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通过评价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①参加市区失业保险且培训开班备案时仍参保缴费的企业职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②具有市区户籍或在市区常住并办有居住证或在市区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未参加市区失业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③在市区就业创业的其他城乡劳动者(需提供相关证明);④在温就读以及温州生源在外地就读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生,下同)。
其申领程序为:①机构代为申报。个人在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由职业培训机构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补助学员花名册》、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社会保障·市民卡信息(已激活金融借记功能,可共享获取,下同)等材料,统一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代为申请补贴,人力社保部门按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将补贴发放至符合条件人员的社会保障·市民卡金融账户。②个人直接申领。市区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通过自学途径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的50%给予补贴,由个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信息等材料,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市区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参加区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且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向竞赛组织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参加市级(含)以上技能竞赛且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向竞赛选送地或组织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温州市社会保障·市民卡信息。
(2)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或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等级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直接补贴企业,不再发放个人培训补贴。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参保名册等材料,向失业保险缴费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
(3)院校。组织本校毕业学年学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须提供学籍证明,下同)通过培训评价取得补贴目录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等级和补贴目录内标准(属于紧缺工种的按规定上浮)的50%补贴普通高等院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不再发放个人补贴。其申领程序为:提交《温州市职业培训开班申报表》《温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温州市职业培训学员花名册》、学籍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名册等材料,向开班备案地人力社保部门申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