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专项-引进金融总部奖励

来源: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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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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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金融业
申报条件
新设立的总部在温注册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金融租赁、金融资产管理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总部金融机构),实缴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按实缴资本4%给予开办补助。
扶持标准
按实缴资本4%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的开办补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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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http://wzkj.wenzhou.gov.cn/art/2020/9/1/art_1229126827_1225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