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贸易,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招商重点和适用范围
(一)温商回归示范园:重点引进市域外的总部类企业、服务类企业、基金类企业。
(二)企业服务综合平台、时尚智造设计中心:重点引进市域外生产性服务类企业,兼顾少数市域内的优秀企业或服务机构。
二、认定条件
(一)总部类企业。
1.市域外下属企业不少于1个。
2.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度入库税收不低于200万元。
3.上市企业新业务板块不受上述要求限制。
(二)服务类企业。
1.实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2.“四新”经济项目参照服务类企业认定标准。
3.入驻时尚智造设计中心的设计及配套类企业,每年实际业务发生额要在50万元以上,其中,设计企业要求专业设计人员10人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设计师以上职业资格或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比例不低于50%,且近两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或年设计成果转化值3000万元以上;配套服务类企业要求近两年直接为制造业或设计类企业服务项目5个以上。如属于中国十大设计机构,省级及以上设计研究院、名师名家工作室的个人,团队设计师获得过国内外知名设计奖项,经认定后可直接入驻。
4 .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入驻企业及机构,每年实际业务发生额要在50万元以上,要求专业服务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或中级职称以上(含)比例不低于50%。市域外服务机构应为温州当前较为缺乏、国内知名、实力较强的优质服务机构;市域内服务机构应为行业首位度高、示范带动明显且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上一年度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以上的服务机构。
(三)基金类企业。
1.投资基金类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万元。
2.基金管理类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3.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
4.入选投中或清科发布的上年度榜单或有管理政府引导基金案例的投资机构优先。
扶持标准
(一)落户奖励。对总部类企业奖励额度按企业入驻当年(年度)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20%,基金类企业奖励额度按企业入驻当年形成地方综合贡献度的10%,次年给予一次性奖励。该项补助由鹿城区承担。
(二)租金补助。
1.入驻企业或机构在世界温州人家园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五年内给予租金补助,按前两年100%、后三年50%补助,总部类企业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服务类企业、基金类企业每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温商回归示范园租金补助由鹿城区承担;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和时尚智造设计中心的入驻企业或机构,租金补助由市本级和鹿城区各承担50%。
2.拟投资重大产业项目。经认定,对拟投资我市且正在办理项目前期的重大产业项目投资主体,提供临时办公用房并给予100%租金补助,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补助资金由项目受益方承担。
(三)贡献奖励。入驻企业或机构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按前三年100%、后两年50%给予奖励;总部类企业高管(限5人)、服务类企业高管(限3人),五年内其缴纳的工资薪金纳税额等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按100%给予奖励。其中入驻基金类企业自获利年度起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获利期形成最长不超过三年),五年内按90%奖励企业;企业高管(限3人),五年内其缴纳的工资薪金纳税额等形成的地方综合贡献度按50%给予奖励。该项奖励资金均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由市本级和鹿城区按比例承担。
(四)活动奖励。入驻的基金类企业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金融业论坛及峰会等活动,经认定,给予30%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该项补助由鹿城区承担。
(五)“四新”经济项目参照服务类企业扶持政策。对特别重大项目、上市企业总部迁入以及对区域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