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科技中介,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扶持标准
1.对新引进的顶尖人才,给予最高800万元安家补助,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
2.对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15万元的安家补助,申请时已在宁波购房的,安家补助一次性发放;未在宁波购房的,按照4:3:3比例在3年内逐年发放。
新引进的特优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级人才在享受安家补助基础上,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由人才引进地再分别给予实际购房总额20%,最高60万元、40万元、25万元、20万元的购房补贴。
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上述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对应层次的购房补贴政策。
3.对毕业10年内的基础人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首次购买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最高8万元的购房补贴。
对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市直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未在宁波购买住房的,市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1万元、3万元生活安居补助;对区县(市)、开发园区新引进的,各地可参照市级标准,以生活安居补助、租房补助等形式给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