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国外智力专项

来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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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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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引智资金是市政府针对我市引智项目单位聘请国(境)外专家、派员出国(境)培训、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和引进国外智力活动项目而提供的资助性财政专项资金。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和引进国外智力活动应当坚持以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以国家和本市重点建设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项目以及地区、行业、部门的建设发展需求为重点,以提高科研、生产和管理水平、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 2.引智资金主要用于列入国家引智项目及活动项目计划的项目配套资助、市引智项目及引智活动项目计划的项目资助,市引智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培育项目。 (一)引智项目分为引进外国专家项目(简称“专家项目”)、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简称“示范项目”)和出国(境)培训项目(简称“培训项目”)三类。 (1)专家项目是指市属各单位及企事业单位为解决生产、科研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难题需聘请国外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专家来甬进行指导和工作的项目 (2)示范项目是指通过引进国外智力,引进或开发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规划要求,体现国家和本市重点发展方向,能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广后已经产生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新产品、新技术以及新品种的项目。 (3)培训项目是指围绕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选派专业技术或管理人员赴国(境)外通过授课、研修或实习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学习先进生产技术或科学管理经验的项目。 (二)引智活动项目主要包括国家、省、市举办的引智项目洽谈(推介)会、成果展示会、引智论坛讲座、国际人才交流活动、市县(区)共建引智活动、引智宣传和信息平台建设以及海外引才育才工作站建设等。
扶持标准
1.专家项目资助标准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有关规定。开支范围包括: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工薪或报酬资助、技术资料费、突出贡献奖励费和其他费用。 当年度已享受过宁波市海外工程师年薪补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2.培训项目资助标准参照因公出国(境)培训的相关规定。开支范围包括国(境)外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及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和其它费用。 3.示范项目资助参照国家外国专家局引智成果示范项目的有关规定。开支范围包括:除资助外国专家国际旅费、专家零用费、专家生活费和城市间交通费外,还可资助国外新技术或新品种引进、扩繁、国内种苗(调配)、试验转化、技术培训、示范推广、宣传培训资料编印等相关费用。 4.引智活动项目资助额度和开支范围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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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ningbo.gov.cn/art/2014/11/12/art_1229095998_9503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