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

来源: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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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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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引进海外工程师在我市受聘企业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以企业与海外工程师个人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以出入境时间为准),从事研发、设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作要求。 不包括外方股东境外派遣、关联企业境外派遣的外籍员工。 (三)海外工程师聘用年薪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需在合同期内)实际发放年薪为准。 (四)同一家企业聘请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获得过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不可申报本年度资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本款上述限制,可以申报本年度资助: 1.仍在有效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2.建有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平台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以国家、省、市认定文件为准; 3.海外工程师是已立项且仍在研的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负责人的。
扶持标准
对引进“海外工程师”的企业实行年薪资助。 资助金额按支付给“海外工程师”本人的年薪,分50(含)-70万元、70(含)-90万元、90(含)-120万元、120(含)-150万元、150万元及以上等5个区间,由市本级财政分别按每人10万元、15万元、20万元、25万元、30万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资助。 税收隶属关系在市本级财政的企业,市本级财政资助标准相应提高一倍。根据《宁波市鼓励企业引进“海外工程师”暂行办法》,区县(市)财政应参照市本级财政资助标准提供相应资助。
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填报《引进“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另附),包括单位信息、海外工程师信息、出入境明细、年薪支付明细、绩效统计等内容,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PDF格式,150-300dpi): (一)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 (二)海外工程师聘用合同(应骑缝盖章,以海外工程师接受的语言签署,如外文签署,须同时上传与原文内容一致的中文翻译件,英语合同可自行翻译并盖企业公章,其余语言需翻译机构翻译盖章后并提供翻译资质证明)。 (三)薪酬(含税)发放凭证(原则上以海外工程师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纳税证明或其本人帐户银行流水单等凭证为依据。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含股权、分红、期权、债券的货币价值及福利费用等); (四)海外工程师护照信息页、出入境签章记录页; 存在本通知第五条第一款情形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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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kjj.ningbo.gov.cn/art/2021/3/5/art_1229055665_589188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