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

来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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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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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评选对象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在国外学习或进修1年以上,来甬工作创业、为甬服务2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独资创办企业或合办企业,在产品开发、市场营销、引进人才和资金等方面走在全市留学人员企业前列,企业管理科学,效益显著者。 2.具有行业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并推进和实现产业化,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效益上贡献突出者。 3.在科研、教育、农业、文化、卫生、金融等各行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业内普遍公认,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者。 重点推荐40周岁以下且近5年在宁波创新创业取得显著成效的优秀留学人才。已获得市级以上同类表彰奖励的留学人才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扶持标准
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评定人数不超过10人,每人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列入宁波市专家服务管理范围,享受有关待遇。各地各部门(单位)向市推荐的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2名。
申报材料
1.《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推荐申报表》(附件2,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 2.《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6,word版及盖章的PDF版); 3.获奖(专利)证书、代表性论文著作、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所办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申报佐证材料电子版(与原件核对后由经手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盖章扫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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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宁波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宁波市服务人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3/15/art_1229114299_37124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