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市级资助-生活补贴

来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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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交通/物流/供应链,农业,文化创意设计,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建筑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科研单位
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 全市设站单位进站博士后科研人员。本项资助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区县(市)在市级配套资助基础上另有配套的,向所在地申请。
扶持标准
1.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招收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标准为:工作站全职博士后30万元/人,工作站在职博士后和流动站博士后15万元/人。 2.2021年4月20日后招收进站的博士后科研人员,标准为:全职博士后(包括工作站、流动站招收)30万元/人,在职博士后15万元/人(仅限企业工作站招收的高校青年博士教师)。
申报材料
《宁波市博士后工作经费申报表》(附件1)、需提供全国博管委网站提交的《博士后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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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21年度博士后工作市级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1/5/17/art_1229114299_3730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