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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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服务券使用对象仅限小微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宁波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且独立核算的企业; 2.正常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3.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服务券使用范围应属以下领域: 1.人力资源服务。重点支持人力资源培训和引进服务等人力资源服务。 2.技术创新服务。重点支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技术创新服务,以及工业大数据分析、智能制造技术咨询等智能制造服务。 3.财务指导。重点支持税务筹划咨询、资产评估、代理记账、汇算清缴、财务审计、征信服务等财务指导服务。 4.法律服务。重点支持法律咨询、法律诉讼、法律顾问、法律文书代理、公证等法律维权服务。 5.市场拓展。重点支持电子商务、政府(国有)投资项目采购、外贸代理等市场拓展服务。 6.管理咨询。重点支持企业经营诊断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市场营销、安全管理等管理咨询服务;能源评价、环境评价、安全评价和安全社会化管理等服务。 7.检验检测认证。重点支持产品检验检测服务;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卫生与安全体系等认证服务;环境监测服务;国内外产品认证服务。 8.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支持专利代理、专利维权、商标代理、知识产权贯标等知识产权服务。 9.创业服务。重点支持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商事代理、场地出租、承办创业活动等创业服务。 10.信息化服务。重点支持企业提升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开展企业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服务和信息安全服务。 11.市两创办认可的其他服务。
扶持标准
服务券使用额度。每家小微企业年度使用服务券额度不高于5000元,且每笔服务交易的服务券抵用额不高于实际发生额的50%。对列入我市“小升规”培育库、且运行监测数据报送有效的小微企业,年度使用额度增加至1万元。对采购智能管理、智能服务的小微企业,年度使用额度增加至2万元。
申报材料
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通过服务券平台提出注册申请,需提供如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上年度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人数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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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宁波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http://www.ningbo.gov.cn/art/2017/4/13/art_1229095998_950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