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江引才工程”-双创团队项目

来源: 宁波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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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传统实业,现代服务业,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
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项目 申报创新团队的项目应拥有显著创新业绩或较大创新潜力,依托宁波企事业单位全职开展创新成果转化或基础研究,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博士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 (2)带头人和成员近2年内来宁波工作(2019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或计划来宁波,入选后带头人及成员须全职在宁波连续工作5年以上,若不能按要求全职到位,视作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3)团队依托单位运行状况良好,配套支持措施完善,能给予团队必要的科研资金和设备,并提供项目产业化所需的各类要素。 (4)团队依托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创始人或最大自然人股东不得作为带头人或成员申报创新团队。 2.创业团队项目 申报创业团队的项目应拥有关键核心技术,有望提升宁波产业水平,引领带动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一般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较高业内影响力,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拥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截至2021年3月15日,下同);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后出生,下同)。 (2)带头人和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2018年1月1日以后来宁波,下同)或计划来宁波创业;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创始人、法定代表人和第一大股东;带头人和成员(自然人)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且持股成员不少于4名。 (3)科技创新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2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城市经济领域申报项目,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自然人)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50万元。 (4)团队创办的企业须在宁波实质性运营并承诺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扶持标准
1.对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项目资助; 2.对入选的城市经济领域双创团队项目,按A、B、C三个层次分两期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项目资助。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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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1年宁波市“甬江引才工程”公告

http://web.dfdj.gov.cn/info_show.asp?ArticleID=152920&newstype_id=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