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双高政策 > 创业场租补贴

创业场租补贴

来源: 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2022/01/01-2022/12/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二)享受条件 在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签订1年以上期限租赁协议,营业执照住所地址、租赁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实际经营满1年。场地租赁双方存在婚姻关系或使用虚拟地址登记注册的不享受创业场租补贴。
扶持标准
补贴标准为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由属地财政予以补贴。享受期限每次不超过12个月,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场租补贴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月份。
申报材料
1.《创业场租补贴申请表》(附件3);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http://rsj.ningbo.gov.cn/art/2020/8/14/art_1229116393_11809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