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5资本引才计划”高端创业团队资助

来源: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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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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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文化创意设计,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引进对象与重点 围绕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面向海内外择优支持符合宁波产业发展方向,有望提升产业水平、引领产业发展,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层次创业团队。重点引进“246”现代产业领域项目,主要包括:绿色石化、汽车等2个万亿级产业;高端装备、新材料、电子信息、软件与新兴服务等4个五千亿级产业;关键基础件(元器件)、智能家电、时尚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文化用品、节能环保等6个千亿级产业领域的团队。 二、申报条件 申报“3315资本引才计划”的高端创业团队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团队应包括1名带头人和至少4名成员。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拥有3年以上相关海外学习工作经历的带头人和成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2.团队带头人一般应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较高业内公认度,成员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从业经历;团队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团队应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是宁波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的,项目较为成熟,并具有较好市场前景。 4.团队(含带头人及成员)近3年内来宁波且在宁波创办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15日期间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企业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500万元,同时民间资本(除宁波市各级政府性出资部分和团队自有资金出资外)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300万元(含资本公积)。带头人(自然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100万元;带头人及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 5.团队创办的企业主要在宁波开展经营活动,并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宁波。
扶持标准
1.项目资助。对入选的团队项目,按申报时实际到位民间资本货币投资的3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向下取整至十万位,额度可达2000万元,对人才层次高、影响力大,项目核心技术世界领先,属于颠覆性创新,且产业化、市场化前景特别好的重大人才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资助额度上不封顶。 2.奖励配套资助。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通过宁波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600万元奖励;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500万元资助。 3.人才层级升级奖励。入选团队带头人及成员,经自主培养升级成为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中顶尖人才,给予人才最高800万元奖励,给予培养单位一次性500万元奖励;自主培养申报成为特优人才的(入选国家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成为领军人才的(入选浙江省海外重点人才计划除外),给予人才一次性10万元奖励。 4.企业发展奖励。入选项目企业自成立之日起,根据营收等指标,5年内成长较快、对宁波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的,经认定后再给予企业最高500万元奖励。 5.融资支持。根据入选项目企业发展情况,优先推荐在宁波市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优先推荐海邦基金、才富基金、天使基金、创投引导基金等给予跟进投资,可由相关商业银行授予最高2000万元信用贷款额度,并享受相关机构提供的各类创业服务。 6.购房补贴。对在甬购买住房的入选团队带头人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已享受市县两级安家补助、购房补贴或实物分房等政策的,购房补贴按就高、补差、不重复原则发放。
申报材料
请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制成单独的PDF文件,根据申报类别的不同,按要求分别上传至“3315资本引才计划”网上申报系统。 一、带头人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 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 二、团队成员相关附件材料 1、身份证或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学历学位证书(如为国(境)外学历,另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工作经历证明;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 5、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 三、项目公司资料 1、营业执照; 2、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基本信息(含公司章程、股权结构); 3、注册资本货币实缴500万元以上的证明材料(验资报告或会计凭证及银行对账单); 4、项目公司成立起完整的股权投资协议(包括历次股权转让协议、增资协议等)、及历次股权变更相关股东会决议; 5、近一期财务报表; 6、其他可选择提供的材料: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四、投资方资料 1、向项目公司投资的会计凭证; 2、投资方为机构的,另需提供:投资机构的营业执照、投资机构简介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推荐项目公司申报宁波市“3315计划”资本引才项目的推荐函和尽调报告; 3、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另需提供:自然人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其他有关材料(根据团队实际选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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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2020年宁波市“3315计划”支持民间资本引进高端创业团队公告

http://kjj.ningbo.gov.cn/art/2019/12/6/art_9940_39975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