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新设立软件企业奖励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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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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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
申报条件
1、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独立法人企业,且按照统计部门、经信部门要求开展软件业统计工作的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且无严重失信记录。 2、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软件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含)以上且2020年10、11、12月三个月在甬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数均达到10人(含)以上。
扶持标准
按不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世界500强、中国软件百强、其他国内外知名软件企业等投资企业类型说明,主要包括排名证明材料、资质、荣誉等; (三)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注册时间为2020年之前,需提交自成立年度始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需含有软件业务收入、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务派遣、聘用关系,其中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月平均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研究开发人员月平均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及相关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等内容(如申报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出,已出的报告中未含上述指标,则需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内需含有上述所列内容。软件业务收入、研究开发费用核算口径依据正文有关要求); (四)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的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承诺书; (六)员工名册(需有姓名、专业、学历、岗位职务、身份证号)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七)补充说明表(附件7), (八)落户(设立)软件企业奖励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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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j.ningbo.gov.cn/art/2021/4/29/art_1229109551_58875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