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引进资本奖励

来源: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申报时间: 2022/02/16-2022/03/31
已截止
发文时间:
招商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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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软件,现代服务业,高技术服务,电子信息
申报条件
2018年1月1日以后注册的创新型软件和信息服务企业,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含)以上,获得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登记备案的专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股权融资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投入存续期一年以上,用于公司实际经营且截止申报之日仍未撤资或抽资。
扶持标准
给予不高于实际到位投资额的5%奖励(非首次申报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较上次引进资本奖励时投资额新增部分的5%奖励),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需含有主营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软件业务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等内容(如申报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已出,已出的报告中未含上述指标,则需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软件业务收入核算口径依据正文有关要求); (三)近三年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最多五份); (四)近三年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无严重失信记录及违法行为,自享受宁波市软件产业专项奖励政策的当年度起,五年内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关系不迁出宁波市的承诺书; (五)股权投融资协议、资金到位的证明材料及资金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六)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七)其他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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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创建特色型中国软件名城资金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jxj.ningbo.gov.cn/art/2022/2/16/art_1229109551_58934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