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领域中级职称(专业技术成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职称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本专业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是单位的技术骨干。
曾作为主要成员取得以下科研成果之一的:承担市级有关部门重点科技项目工作, 获得市级有关部门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过授权发明专利;发表过较高水平论文或著作;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的学术技术成果产生了一定的经济社会效益。
近5年来取得以下成果的人员优先推荐给予资助的第三层次人选: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专业技术职称,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2.在工业生产领域,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在工程建设和勘察设计领域,具有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建设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或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秀勘察设计)三等奖以上奖励的专业前3位完成人;在农业技术领域,具有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或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农业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3.在医疗卫生领域,具有副高级卫生技术职称,获得杭州市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浙江省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三等奖或浙江省中医药卫生科技创新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具有高级经济师、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杭州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具有副研究员或副教授职称,获得杭州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具有相应副高级职称,获得杭州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7.在高等教育领域,具有副教授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在基础教育领域,具有教师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在职业教育领域,具有教师高级职称,获得浙江省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浙江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8.在其他行业、领域,具有相应高级职称,获得杭州市政府颁发的成果奖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前6位完成人。
9.取得博士后证书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10.省部级以上项目、基金资助项目的主要完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