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类别
电子信息,5G/移动通信,物联网,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1.创业类项目申请人应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30%以上,或本人投入的实际资金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创新类项目申请人应为所从事研究开发项目、实施技术转化项目或课题研究的主要负责人,或为项目开发或课题研究所需的关键技术和主要思想的持有者。
2.创业类和创新类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或先进的技术水平,符合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大的科学、社会、经济价值。
3.创业团队需在杭注册创办企业,注册资金一般不低于500万元,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公司注册资金的50%以上。创新团队成员需与我市高校、科研机构等企事业单位签订正式的工作合同。
4.申请人所在单位须为具备法人资格并在杭州市国税局、地税局注册登记的企业,或为杭州市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
5.申报项目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申报材料
1.已在杭落地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团队)在杭创业创新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1)。
(2)市直属单位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区(滨江)、萧山区、余杭区(含海创园)、富阳区、临安区、钱塘新区所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复印件。
(3)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所辖单位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①留学期间护照;②驻留学国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③国外最高学位证书。所有复印件须由归口单位核对原件无误后加盖公章。
(4)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创新类项目申请人还需提供一年以上正式有效劳动合同;创业类项目还需提供公司章程、上年度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交当年的验资报告)等复印件。
(5)项目的实施情况(包括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投资预算报告、项目已完成投资额的财务清单及有关凭证复印件等)。
(6)申报项目关键技术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
(7)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2.尚未在杭落地的项目,提供以下材料:
(1)项目申请人与我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或项目拟落户区、县(市)相关主管部门签订的《创业意向书》。
(2)《海外人才创业计划书》(附件2)。
(3)申请人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
(4)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