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创业团队认定

来源: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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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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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相当层次,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团队创办企业已在杭州市工商注册登记和办理社会保险,成立时间1年以上、5年以下(2015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内创办。企业实际到位资本中,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总货币出资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或企业现资本公积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 3.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转化业绩。 4.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企业运行正常、成长性好,具有从事产业化项目所需资金,具备持续创新创业能力。 5.团队成员应潜心创业,将主要精力放在创办企业上。
扶持标准
1.财政经费资助。对确定的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原则上给予每个团队不高于500万元的资助。 2.贷款贴息补助。对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领军型创业团队,按照实际贷款额不超过银行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具体贴息标准参照《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2018-2020)实施意见》。 3.优先推荐申报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对确定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就高原则予以财政配套资助。 以上奖励(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及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75%。 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高校、科研院所团队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 4.优先提供科技信贷融资服务。对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企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市科技型企业融资周转金可给予单笔不超过2000万元的周转金。 5.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成员,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请点击“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就可以开始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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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2018-202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