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军型创新团队认定

来源: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申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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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认定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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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军工业
申报条件
1.领军型创新团队应由本市企事业单位近3年(2017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从国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组成,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应达到杭州市C类(含)以上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或相当层次,核心成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和核心成员与依托单位签订连续服务5年以上工作协议,每年6个月以上实际在岗工作。鼓励创新团队成建制引进人才团队。 3.领军型创新团队负责人引进前应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副教授或相当的职务,或是在跨国公司、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管理领导职务。负责人和核心成员在项目、产品和技术开发等方面有稳定的合作基础,有突出的研究成果和转化业绩。 4.团队研发项目处于该领域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前沿,掌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领先水平,带领和推动本市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科技成果产业化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 5.团队依托单位经营运行状况良好,技术创新体系健全,研发费用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高于4.5%,配套支持措施完善,为团队从事项目配足科研资金,落实项目产业化所需各类要素。 6.高校、科研院所引进领军型创新团队的,应当为其提供实验室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科研场所和仪器设备等条件保障,在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团队建设、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对团队给予重点支持,并承诺建设期内投入配套经费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经费。
扶持标准
1.财政经费资助。对确定的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团队和创业团队,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原则上给予每个团队不高于500万元的资助。 2.优先推荐申报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对确定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的,按就高原则予以财政配套资助。 以上奖励(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及有关区、县(市)财政共同承担。其中,涉及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各承担50%;涉及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的,由市财政和当地财政分别承担25%、75%。 所在企业按照不低于各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高校、科研院所团队所在单位按照不低于市级财政资助资金总额对团队进行配套资助。 4.优先提供科技信贷融资服务。对获风险投资的人才创业企业,可给予不超过投资额5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政策性担保。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创业企业,市科技型企业融资周转金可给予单笔不超过2000万元的周转金。 5.对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成员,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等各类人才计划。
申报材料
本次申报工作统一通过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d.zjsti.gov.cn/ccphangzhou/)进行网络填报,申报单位为企业的,请点击“法人登录”,系统会自动跳转到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登录,无政务服务网账号请先注册。登录系统完善基本信息后,系统会自动跳转至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就可以开始项目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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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征求《杭州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实施细则(2018-2020)(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