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评审及资助

来源: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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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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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集成电路,软件,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互联网,电子商务,新材料,化工产业,生态修复,节能环保,新能源与节能,新能源汽车,生命健康,生物医药,医疗器械,机器人,高端装备,海洋产业,航空航天,金融业,交通/物流/供应链,高技术服务,文化创意设计,建筑业,产业园,农业,科技中介,传统服务业,公共服务,科研单位,军工业,贸易,其他,传统实业
申报条件
项目无偿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杭州市范围内创办企业,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注册满3个月以上。 (2)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3)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4)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5)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扶持标准
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主城区及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可获得5至20万元无偿资助。优秀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最高给予50万元的无偿资助。其他区、县(市)大学生创业项目符合条件的,市财政再按当地无偿资助额50%的标准予以资助。
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表(附件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无偿资助项目情况表(附件2); (3)大学生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需核对原件(在校生提供校方出具的在校生证明及在校接受项目孵化证明原件); 大学生创业企业提供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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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和《关于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管理模式改革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http://hrss.hangzhou.gov.cn/art/2020/6/15/art_1587845_47345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