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

来源: 杭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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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类别
文化创意设计,传统服务业
申报条件
一、推荐范围 项目应以文化和旅游发展重大战略引领和浙江省区域现实需求为导向,推动行业技术集成应用创新,鼓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发展。 二、申报资格 (一)申报单位应为浙江省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前,科研组织能力较强,运行管理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 (三)项目应已完成可行性研究,具有前期工作基础。项目实施期应为1—3年。项目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四)项目原则上须有配套经费,不低于20万元,由申报单位负责落实。 (五)项目申报受理后,原则上不得更改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扶持标准
项目包括孵化项目和培育项目两类,其中孵化项目立项10个,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项目经费;培育项目数量以实际情况而定,需自筹经费。
申报材料
填写《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申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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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度浙江省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示范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http://wgly.hangzhou.gov.cn/art/2021/11/10/art_1229278327_39599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