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创业专项-高校毕业生来昆落户

来源: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时间: -
发文时间:
人才认定与资助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产业类别
大数据,5G/移动通信,物联网,电子信息,化工产业,互联网,航空航天,海洋产业,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生物医药,生命健康,机器人,高端装备,节能环保,生态修复,科研单位,公共服务,贸易,交通/物流/供应链,金融业,传统服务业,农业,文化创意设计,其他,新能源与节能,新材料,高技术服务,军工业,电子商务,科技中介,传统实业,电子竞技产业,现代服务业,汽车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产业园,软件,集成电路,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
申报条件
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初级技工以上资质、教师资格的人员,可以先落户再择业,在拟居住地、就业地的城镇地区社区集体户落户,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迁;也可以在城镇地区父母户籍所在地或父母的自住合法稳定住所地登记常住户口。具有博士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凭博士毕业证或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可以自愿选择落户地址,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随 迁。
扶持标准
对毕业后 1 年内首次落户昆明(含集体户)的高校毕业生,按 1000 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所需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申报材料
申报指南待发布
政策简读 政策原文
政策文件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http://rsj.km.gov.cn/c/2022-01-18/4227528.shtml